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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城同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庭苑And06-11#、13-19#、1-4#返退质保金

添加时间:2019年10月22日 浏览:6911

盐城同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庭苑And06-11#、13-19#、1-4#楼质保金已交纳质保金超过5年,现申请返退质保金;依据《盐都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书》第四款的规定依法予以公示(即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9日),按要求返退质量保证金65万元。在公示截止期如无质量异议,我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该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手续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