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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

添加时间:2013年7月1日 浏览:10208

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

 

各省辖市墙改办:

   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,但少数地方还需进一步自查,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还需采取进一步的有效自纠措施。为切实推进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自查自纠工作,将自纠措施落实到位,请各省辖市墙改办负责填报市本级和汇总所属县、市、区自查自纠情况表,并将自查自纠的工作情况于7月30日之前上报省墙改办。

   上报材料包括:

1、各市墙改办自查自纠工作总结(含所属县、市、区);

2、各地自纠措施文件;

3、各地主管部门上报文件;

4、2012年度自查自纠情况表(6张)

(1)、2012年度墙改专项基金自查情况表;

(2)、2012年度墙改专项基金自查免缴情况表;

(3)、2012年度墙改专项基金自查减缴情况表;

(4)、2012年度墙改专项基金自查缓缴情况表;

(5)、2012年度墙改专项基金自纠情况表;

(6)、2012年度墙改专项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表。

 

   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发送省墙改办的电子邮箱(jsqgb @126.com)。上报材料中如有会签文件在走程序,可先报电子文稿。省自查自纠情况表(6张)的电子表格请在江苏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网站的右下角“文件下载”中下载。

    联系人:钱  瑞;联系电话:83301313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6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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